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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问题的通知 |
信部无[2002]479号
规定,结合我国无线电频谱使用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国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MHz和1710 - 1755 MHz / 1805 - 1850 MHz频段,同时规划为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FDD方式的扩展频段,上 、下行频率使用方式不变。已分配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的频段可按照批准文件继 续用于GSM或CDMA公众移动通信系统,若要改变为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体制,须另行报批。 配以及台站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通知第一条所述频段内新设无线电台站。 原则,按照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1-30GHz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系列及射频波道配置的通知》(信部无 [2000]705号)和《关于清理1885-2025MHz及2110-2200MHz频段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1]522号)精神处 理。以往有关频率规划,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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