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无线电管理处是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派出机构,在新疆通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伊犁州直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电信行业监管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 章,拟定自治州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办法,并组织落实。
(二)在本辖区内行使电信行业监管的职责
(三)根据国家、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频率、呼号规划和使用规定,审查、审批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指配频率、呼号,核发无线电台(站)执照或使用证书,并报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办理
电台(站)的封存、停用、报废审批手续。
(四)负责无线电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五)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等审批手续。
(六)组织进行通信行政(含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依法实施通信行政(含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
(七)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的电台操作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对无线电台(站)进行电磁环境测试。
(八)受理无线电干扰申诉,查找排除无线电干扰源。
(九)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十)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新疆通信管理局及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电信行业和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无 线 电 监 测 站
无线电监测站是伊犁州无线电管理处的技术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的电台操作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
(二)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三)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四)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五)进行电磁环境测试、分析,为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频率规划、指配和审批无线电台(站)提供技术依据;
(六)对违法设置和违章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可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干预;
(七)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赋予的其它职责。
(八)配合上级和友邻单位共同完成联合监测、测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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